ECT Club由ECT香港有限公司(ECT)負責營運,任何有關 對「ECT Club」或「本公司」或「ECT」的提述均指ECT EiChi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Limited。
會籍
會籍級別
- ECT會員: 任何已選購ECT產品之人仕
會籍資格
- 如您已年滿18歲,您即可申請成為ECT Club會員。
- 會員須是香港及/或澳門本地居民並持有有效香港及/或澳門身份證。
- 每位會員只可享有一個ECT Club會籍。
- ECT享有獨有及絕對酌情權以決定是否提供會籍,而ECT亦有可能於無須提供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拒絕任何人仕的會籍申請。
- 每位會員須設定一套使用者名稱及密碼。
- 所有會員須遵守ECT Club網站內所載ECT Club網站的使用條款。
- ECT享有獨有及絕對酌情權以於無須另行通知的情況下自行終止會員會藉/暫停使用積分。
申請方法
您必須通過https://www.ect.com.hk的網上申請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方可成為會員。
積分獎賞計劃
獲取積分
- 積分獎賞計劃由2024年3月1日生效。
透過指定行動或於網上登記您的ECT產品或保修,及循以下網址所列明的方法,您將可獲取獎賞積分:
https://ect.com.hk/tc/member/login
- 任何產品的擁有權轉讓,將不獲接納登記。
- 任何ECT產品或保修之登記將只限於該ECT產品的當前擁有者。為了避免重複登記的情況發生,本公司將享有絕對權利要求您以實質證據向本公司證明該產品的擁有權屬您本人。若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權利拒絕就有關該爭議之ECT產品為您提供獎賞積分。
- 您確認ECT可享有獨有及絕對酌情權以決定您是否可獲取獎賞積分。
- 每位會員每年可賺取之獎賞積分最高為100,000分。
- 您須於購買日期起計一年內替產品完成網上產品保修登記,方可獲取獎賞積分。
- 每登記一件指定ECT產品,您可賺取指定獎賞積分一次。如指定ECT產品為同一型號,您可透過完成網上產品保修登記獲取最多五件ECT產品之獎賞積分。獎賞積分會於完成網上產品保修登記起計3個工作天內被増至您的ECT Club帳戶。
- 您須於辦工時間致電ECT客戶服務熱線31880767及以電郵方式發送由ECT或ECT授權經銷商發出的發票及產品記錄卡的掃描副本至指定電子郵件地址以獲得同一型號的第六件產品及以後的獎賞積分。獎賞積分會於ECT核實您提交的發票及產品記錄卡之日期起計14個工作天內被增至您的ECT Club帳戶。
有效期
- 獎賞積分由獎賞積分被増至您的ECT Club帳戶當日起計算於約1年內有效。如獎賞積分被増至您的ECT Club帳戶的日期為2017年12月27日,則登記該產品所獲得之分數將於2018年12月31日到期,即獎賞積分到期月份之最後一日。所有未經使用的獎賞積分會於該一年期限屆滿後自動被取消,而新的獎賞積分將重新以另一個一年期限計算。
- 會員有責任檢查及留意所獲取積分之有效期;而ECT Club將不會亦無責任預先/另行通知會員其所獲取之積分將於何時/已經逾期。會員可登入戶口查詢積分:
https://www.ect.com.hk/tc/member。
- 若您退回所購買之ECT產品並獲得退款,您於該退回產品上所有已獲取的獎賞積分將被自動取消。
- ECT Club享有獨有及絕對權利以扣除任何從不當途徑下獲取的獎賞積分。
- 所有積分均不能轉讓。
- 會員有責任保留已登記產品之發票正本及產品記錄咭供日後核對之用,如您未能於ECT Club之要求下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包括產品之發票正本及產品記錄咭,ECT保留權利以取消會員就該產品所賺取之積分或追討已換取禮品價值。
- ECT享有獨有及絕對的酌情權以自行決定是否終止您的會籍/暫停獎賞積分的使用,並無須交待其原因。導致會籍被終止的理由包括但不限於懷疑非法或不誠實活動及違反本文所載的條款,當中包括但不限於登記不屬於該會員之ECT產品以賺取獎賞積分。
- ECT保留獨有及絕對的酌情權以決定獎賞積分是否仍有效,ECT亦可於無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獎賞積分作出適當調整。
- 若ECT產品之所有權一經被轉讓,ECT保留權利以轉讓或取消就該產品所獲取的獎賞積分。
禮品換領
- 獎賞積分可用於換領推廣禮品或聯合推廣活動上(joint promotion)。
- 每款推廣禮品分別設有換購限額 ,每位會員可換購的同款禮品數量不可多於該禮品的換購限額。ECT享有獨有及絕對酌情權以決定及/或更改禮品之換購限額而不作另行通知。
- ECT享有獨有及絕對酌情權以決定是否安排換領推廣禮品,並視乎推廣禮品是否有存貨。請瀏覽以下網頁查看可供換領的推廣禮品:
https://ect.com.hk/tc/member/redemption
- ECT保留權行以另一款同等價值之推廣禮品取代任何推廣禮品。
- 會員於領取推廣禮品時須帶同有效之換領信及出示其有效的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之正本以核實身份。如會員未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本公司保留拒絕會員領取禮品之權利。如需代領,領取者需帶同有效之換領信及出示有關會員之身份證及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作核對。
如有任何爭議,ECT對於本文所載的條款和條件享有最終解釋權。